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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還月(本圖文有著作權,禁止以烤貝的方式轉貼到你的Google+、臉書、部落格或任何網頁,但歡迎以連結的方式,分享到你的世界)

陰曆七月十五日

歲時釋義

中元為道家的說法,相傳正月十五「上元」為天官賜福日,七月十五「中元」,乃地官赦罪日;十月十五日為「下元」,是水官解厄日。

中元節也稱為「盂蘭盆會」,語出《大藏經》:「目蓮以母坐餓鬼中,佛之作盂蘭盆會,以珍果素食置盤中,供佛,而後母得食。」

《盂蘭盆經》更深一層意義是:「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憶及父母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之恩。」

除了來自宗教的說法之外歲時節俗中的上元、中元及下元節最主要的目的在於「上元祈福、中元消災、下元解厄」,這是為了滿足台灣人在不同的時令中,心中的渴盼而生的活動:每年新年之始,每個人對新的一年必定充滿期望,於是上元節給了大家祈福的機會,等到年過了大半,大多數的人在這半年內難免做錯事,於是透過中元的消災法會,才能讓每個人對未來半年繼續充滿奮鬥的目標,等到作物收成之後,這一年的好好壞壞都不重要了,人們期望這一年所有不好的東西,都不要帶到明年,因而有了「下元解厄」的祭儀。

歲時緣由

台灣中元普渡也就是佛家的「盂蘭盆會」,最初原為印度佛教的風俗。

相傳釋迦的十大弟子之一目蓮尊者被地藏王渡去出家後,其母卻肆意胡為,閻羅王一怒之下把她打入地獄受苦。

目蓮得知時,其母已遭受過許多苦刑,正在第六殿接受倒懸之懲罰,目蓮趕到,立刻盛飯給他母親充饑,但食物未到口,便化為火燄,其母根本吃不到半口,目蓮想過許多辦法,都無能為力,最後只得求助釋迦佛。

釋迦解釋說其母生前毆僧罵道,罪孽深重,必需先用盆器羅列百味,供養佛僧,而後其母才能吃到東西。這個在中國流傳頗廣的「目蓮救母」故事,後來才慢慢地演變為民間的中元普渡。

歲時特色

台灣民眾素來重視中元普渡,清代陳培桂修《淡水廳志》,詳述了台地中元盛景:「十五日城莊陳金報旗幟,迎神進香,或搬人物,男婦有祈禱者,著紙枷隨之。凡一月之間,家家普渡,即盂蘭會也。不獨中元一日耳,俗傳七月初一日為開地獄,三十日為閉地獄,延僧登壇施食,以祭無祀之魂。寺廟亦建醮兩三日不等。惟先一夜燃放水燈。各給小燈,編姓為隊,絃歌喧嗔,燭光如晝,陳設相耀,演劇殆無虛夕。例集一所,牲醴饌具,積如山陵,植竹高懸,其名曰淺主事……」。

一九五二年,政府為推行「節約拜拜」政策,禁止人們輪流普渡,所有的普渡都被迫集中於七月十五日舉行,但這項法令與民間的習俗違背甚遠,推行不到兩年,便只得放棄,只是這種強迫民間習俗的改革法,已對民間的風俗習性造成頗大的傷害,這個傷口,一直到七○年代後才又逐漸恢復舊觀,至今中元普渡仍各地最重視的民俗活動之一。

 

歲時活動

*普渡醮典

道教的中元祭典,早期為慶祝帝官大帝壽誕,乃建醮以隆重祭祀,後來受到佛教盂蘭盆會的影響,整個活動偏重在普渡。

宋吳自牧撰《夢粱錄》載:「七月十五日……值地官赦罪之辰,諸宮觀設普渡醮。」,顯見普渡活動所佔的份量實相當重。

台灣在墾拓之初,因受風土病影響,路倒病歿之人甚多,加上各種械鬥、紛爭不息,處處可見無主枯骨,不僅中元祭典向來受到重視,許多地方甚至年年都要舉行中元醮,以祭祀那些孤魂野鬼,陳夢林修《諸羅縣志》記錄了部分當時的情況:「荒郊多鬼……故清明、中元延僧道誦經設醮之事日多。

*放水燈

在正式普渡的前一天,必須施放水燈,以招引水域中的孤魂野鬼,到陸上共享普渡盛宴。

台地的放水燈,南北差異頗大,北部地方盛行結隊遊行,並製作壯麗的水燈排以壯行伍,且常以大型的水燈頭代替零星的水燈,南部地區僅由道士擲幡前導,直接到河邊施放,並不重視遊行的過程。

水燈隊伍來到預定施放的地點,道士或僧人必須在臨時的祭台前,宣讀疏文奏報天地神祇,召請水中孤魂共享普師的隆厚心意,完後並念誦經懺,以助亡靈超昇水域,然後一一點燃燈中的蠟燭,再將水燈放流河中,人們相信,水燈漂流愈遠,能召引更多的孤魂,更能庇祐施放之人事業順利,闔家平安。客家地區會在水燈中放置一些錢幣,是為獻帛化財。

水燈排

台灣各地放水燈的時間、方式、習俗不盡相同,北部地區於放水燈之前一夜,都有迎水燈遶境活動。

迎水燈遊行中,水燈排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物件,早期的形制「大者以才木為中心,長達四五丈寬丈餘,須七八十人始能抬行。筏左右以數條杉木或竹根紮成為筏形,分幾十格幾百格,以便每格懸吊一盞燈。燈之種類,有煤油燈、電燈、紙燈、花籃燈、龍燈、玻璃燈等,光彩迷離,無不爭奇奪艷,令人嘆為觀止。」(吳贏濤《台灣民俗》)

晚近的水燈排,行制雖仿舊樣,但質材都改不鏽鋼為架:上懸燈籠,頂部還有一噴氣口,遊行途中可靠電動之力昇高或放下,昇高時頂部還可噴出五彩煙霧,最為吸引人。

水燈頭

水燈的式樣與數量也全無標準可言,有巨大如一小土地公廟,有的卻是高不及三十公分,有的飾有精采的紙雕及彩繪,有的僅紅頂白壁,無論差別多大,這些水燈間,必有水燈頭的存在,乃是專供「主持祭典之『斗燈首』(如爐主一人,頭家三至六人,及主會、主醮、主壇、主事、天官首、水官首、福祿首等人)各持一燈,隨僧道,遊行至河邊,放入水中。」(吳贏濤《台灣民俗》)

水燈頭基本上乃是境內各角頭、姓氏子弟的代表,有些地方放水燈實時,為避免放得太多,僅限水燈頭而已,有些地方並不限制,完全視善信的喜好決定,至於放水燈頭最具代表性的地方,則屬基隆中元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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