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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晚清台灣三寶」之稱的樟,在許多研究中,都被認為是北部客家人重要的產業,或認為是台灣中北部山區的主要物產,南台灣的樟腦就較少為人們所提起,許多探討恆春人文產業的著作或論文,也鮮少有人提及過樟腦產業,好像它從來不曾出現在恆春半島似的。

事實上,台灣的樟腦事業最早是從南而北開始的,相傳鄭芝龍就曾經到大員交易過樟腦。鄭成功領台後,帶來許多樟、泉、粵藉移民,原本盛行在漳州的小灶法製腦技術,也隨著移民來到台灣。清初仍以小規模的人工開採,大都集中在南台灣的山區,不僅隨時可能遭到「番害」開採也相當辛苦,黃叔璥著《台海使槎錄》載:「至樟枋、厚力木在鳳、諸內山,鳥道羊腸,澗溪阻隔,僱匠砍鋸、僱夫肩運,動輒經月,泥淖尤難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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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對原住民採取封禁政策,禁止漢人私入「番界」,但還是有不少為了伐樟熬腦而無視禁令,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鳳山縣便因逮捕熬腦(私煎)者百數十人,引發了朱一貴事件,藍鼎元著《平台紀略》載:「辛丑(康熙59年),鳳山令缺,郡守王珍攝縣篆,政委次子,徵收苛刻。以風聞捕治盟歃及違禁入山斫竹木者,囚繫百餘人;奸匪藉為口實,搖惑人心。」

事件之後,閩浙總督滿保計劃推行更激烈的封山措施,總兵藍廷珍卻認為「鋸板抽籐,貧民衣食所係」而勸阻,但到了雍正三年(1725年),覺羅滿保還是建造戰船所需船料的名義,奏准在台灣設置「軍工料館」,嚴格規定只有官方的軍工匠首可以伐取樟材以為船料,一般民人一概嚴禁連橫《台灣通史》載:「匠首率眾入山,並許熬腦,以私其利,而他人皆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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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設置的「軍工料館」,在鳳山縣的枋寮街設有分料館「軍工匠首」的必須負責南至𤩝地區的軍工料開採業務,朱仕玠著《小琉球漫誌》中說𤩝山在縣南140里;東北聯山,西南濱海。山多巨木,今造海船軍工匠屯駐其地。」

這些「軍工匠」主要的耿職責是伐木每年都必須向軍工料館交納一定之船料,但官方給的酬勞卻相當低,必須要靠伐樟熬腦之利以及分潤「山工銀」來貼補,姚瑩著《東槎紀略》便載:「緣軍工大廠所用本地土木件,向係南路之𤩝、北路之淡水兩匠首承辦…。匠首杜長春又最久歷,以煎煮樟腦獲利。」陳培桂修《淡水廳志》另載:「道廠戰船需料,樟木為多,…召充匠首採製軍料,運廠策應,以副戰艦之需。定照舊章,限以三月完半,六月完全。所有該匠,收售樟栳青籐,即為斧鋸運料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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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匠首可以「收售樟栳青籐,即為斧鋸運料之資」乃因官方經費不足而施的權宜之計,實際上是想藉著「匠首之利在樟腦」的誘因,一來官方可以找到廉價的伐木工人,二者這些有權利可以伐樟熬腦的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必然會想方設法把私自盜樟者驅逐或是報官處理。

十八世紀中、末葉,許多海權強國都看準台灣的樟腦,但清廷卻一直實施專賣政策,外商為了降低成本、牟取更高利益,專門收購私採的樟腦走私出口,吸引了許多生活困頓的漢人,冒著被出草的危險入山開採樟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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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以降,清廷已經無法遏止樟腦的私製以及外商明目張膽的走私行為。清咸豐十年1860年)台灣開港,樟腦成為最重要的出口貨品之一,但清廷的樟腦國營政策,卻經常引起外商的不滿,甚至衍生出英艦襲擊安平港…等國際糾紛,最後只得被迫於清同治八年1869年),專為外商訂定「樟腦章程」,規定凡領有護照外商,皆可入內山採買樟腦

清廷實施「開山撫番」政策之後,劉銘傳奏請將樟腦改為官辦,將其收入作為「開山撫番」的經費。光緒十三年1887年)台灣奉准設立腦務總局,並於產地設置分局,負責管理樟腦採伐、運輸…等事務,生產的樟腦全部都必須交由腦務局收購,再賣給特許的商家,但這個方案因和外商的利益完全衝突,過不了三年就在政治的壓力下,樟腦專賣制度再度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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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銘傳的腦務總局雖然敵不過政治壓力被迫收攤,但當時所設的各分局卻也提供了晚清台灣樟腦的盛產地,腦務總局共分三路設總局北路總局設在大嵙崁,另外在雙溪、三角湧、竹塹各設有分局;中路總局設置在彰化,卓蘭、南庄、集集和埔里都設有分局;南路總局設在恆春,轄下並無其他分局。

腦務總局所設的北、中二路分局,都選在當時腦的主要產區,且下有許多分局,可見當時的中、北部地區,樟腦事業依舊十分興盛;最特別的是南路總局,並不是設在安平或鳳山,而是設在偏遠的恆春,且轄下並無其他分局,說明當時南台灣許多地方的樟腦事業大多已結束,僅剩恆春半島仍有人伐樟熬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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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樟腦的發展歷史,很清楚的告訴我們,恆春半島雖然不曾是台灣樟腦最主要的產地,從明鄭時代開始,便因為樟腦而吸引了許多漢人移入,直到日本時代,因為樟樹被伐盡,伐樟熬腦的事業才不得不告終。

傳統的樟腦事業,必須隨著樟樹林而不斷遷徙,為了方便搬運,熬腦的設備大多相當輕便且簡單,主要是土灶、蒸鍋以及讓樟腦凝結的粗碙…,等到樟木伐盡時,熬腦人扛著蒸鍋到新的採樟區,重新建一個土灶便可以熬腦了。因此台灣的樟腦事等遍及南北各地但樟腦採伐完畢後留下的往往只是一個土灶,卻也因臨時性的設施不耐風吹雨打,很快就被時間毀損而難覓其踪,這也是「晚清三寶」中,可以找得到百年糖廠、百年茶廠,卻找不到樟腦業古蹟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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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就在「潘文杰御路」接近林試所港口工作站的附近,竟然還保存一個用石頭砌成,外圍250cm,長240 cm,灶口直徑90 cm,高40 cm腦灶,這個腦灶就設在小溪旁顯然是方便取水來浸泡樟木片

台灣的製腦技術大多沿自漳州的小灶法,吳子光的《台灣紀事》記錄了這種小灶熬腦法:「村人業樟腦者,起山寮,作土灶,偵樟樹堅光微臭者,削令成片,先浸漬一宿,拾置釜中,上覆以粗碙,其下以水火逼之,類人炊黍者,氣騰騰上蒸令透,一晝夜取碙出視,四周凝結如霜,是為樟腦。」

釜指的是古代的鍋子碙是一種黃白色粉末或塊狀的氯化銨的天然礦物,這兩種器物顯示清初的小灶熬腦法是,利用碙將蒸氣中的樟腦結晶礙固下來。等到清代末葉,熬腦技術才有了改變,美人李讓禮的《台灣番事物產與商務》載「製造樟腦…法極簡妙,不似日本之鈍也。日本皆將樟木入釜煮之;台地則析為細條,每條方圍二寸半,長三寸,叢插於磁罐之內,此器下通湯氣,湯氣上蒸,將逐條樟木之油蒸迫沸湧而出,與松枝之膠燃迫而出者極似。然後愈蒸愈沸,化為樟氣,上竄於冷水櫃,遇冷凝結,乃成樟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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