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日兩代的文獻資料,都出現過琅𤩝的斯卡羅族部落,混居有阿美族人的記載,半島上為什麼會有阿美族人呢?他們跟斯卡羅族人又有什麼關係呢? 日本明治32年(1899年),伊能嘉矩與粟野傳之丞在《台灣蕃人事情》中,首度依據地理區域與部落遷徙的事實,將阿美族分為五個群時,從北到南依序是:奇萊阿眉(南勢阿美)、海岸阿眉、秀姑巒阿眉、馬蘭阿眉以及恆春阿眉。至於恆春阿美的由來,《台灣高砂族系統所屬の研究》的記載是:「恆春阿美住在恆春地方,處於卑南族系統La-garuligul頭目家的控管之下,由於排灣族和卑南族介入其間,從北方的阿美族孤立出來,單獨形成一群。」100.tif 

這群從北方南來的阿美族人,清同治年間的《台灣府輿圖纂要》便留有記錄:「更有內山別種徙居琅𤩝,為亞眉番。」 日本時代開始有民族系統的調查,留下的口碑大致說他們原居海上的小島,經綠島,登陸Kakawasan(猴子山,即今台東市石川部落),在Arapanay(今台東縣知本鄉美和村)住了一段時間再向北拓殖,最後在花蓮的Takidis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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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代之後人口不斷增加,加上太魯閣族的勢力往立霧溪中下游發展,壓迫到他們的領地,只得舉族南遷到馬蘭附近,約在清乾隆年間,又受到卑南王的壓力,被迫追隨知本人的腳步,遷徙到琅𤩝地方;原本排灣族人允許初來乍到的阿美族人,住在四重溪附近的Pongodan,隔一段時間卻被趕到港口溪流域,才得以落戶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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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地區的阿美族人,卻有不同的口述歷史,鳥居龍藏於明治年間,在琅𤩝進行田野調查留下的記錄是:「我們原本住在台東,不喜歡那裡的生活,才南遷到恆春。初來到恆春時,已經有排灣族、漢人占居,聲稱恆春是他們的領地,不許外族遷入,有些祖先被趕回台東,還有些人被追殺而亡。又隔一段時期,祖先又再次南下恆春,當時的頭目是現在猪朥束社頭目潘文傑的祖父,對我們遷來的阿美族表示同情,把自己的土地租給我們耕作,也讓我們安居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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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單力孤的阿美族人,歷盡艱辛來到恆春半島,幸而得到「琅𤩝十八蕃社」總頭目潘文傑祖父的同情,給予耕地,才能以佃農的身分在琅𤩝定居下來,移川子之藏等研究者認為:「阿美族在恆春地方Suqaro族的威權下,屈就下屬的身分。」〈恆春廳管轄的熟化蕃〉解釋說:「阿美族是在各土人部落內佔一塊地方建造房屋自成小部落(因為原來卜居在蕃界平地,自然歸屬土著部落)。能夠稱社的,特別在當地維持獨立部落形式的僅有大社、把姑祿社二所…。」 

 恆春阿美能在琅𤩝生存下來,全因斯卡羅族的認可,所建的部落大多附屬於斯卡羅族的部落中,清末夏獻綸的《台灣輿圖》清楚標示出的阿眉社共有:八姑甪阿眉社、射麻裡阿眉大社、萬里得阿眉社、八瑤阿眉社及羅佛阿眉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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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姑甪阿眉社也被寫成把姑祿社,也就是巴龜甪社,位於港口溪流域下游的港口村,是清代恆春阿美最重要的部落,由三個社共組成,分別是八姑甪社、溪北阿眉社及溪南阿眉社。伊能嘉矩曾親訪過這個部落:「南行到港口莊,拜訪莊內的阿美族部落Pakul社,頭人Picerai從蕃社走出來迎接我們,他介紹Pakul社的阿眉蕃是從卑南遷來的,但是定居港口莊後,泰半的風俗都改成當地的習俗,語言上摻雜許多排灣族語…。」 

 射麻裡阿眉大社是〈後山輿圖〉所標示的兩個阿眉社之一,位於斯卡羅族人二股頭的主社(今滿州鄉的永靖村),安倍明義則記成:「阿美族蕃社:Jupuci社(清治時代是大社,現在只是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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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得阿眉社今隸屬滿州鄉長樂村,原為排灣族四林格社的領地,《台灣地名辭書:卷四屏東縣》載:「其後恆春阿美族人曾移居於九個厝及萬里得等地,清同治年間開始有漢人入墾,與阿美族呈民番雜處的狀態,土地也漸由客籍為主的漢人所買收,今阿美族人多已東去。」

  八瑤阿眉社位於現今長樂村的下分水嶺,也稱為大崎腳,原本是排灣族的傳統領地,阿美族人遷來後,兩族大量通婚,日人安倍明義訪問這個部落時,頭目rarakosu家的祖母就是阿美族人,不僅懂得水田耕作之法,更曾招一些阿美族人,將港口溪的沖積地上闢成水田,只是這些阿美族人,日本時代以後都紛紛遷回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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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佛阿眉社位於今滿州鄉滿州村與響林村交界的老佛,阿美族的聚落在羅佛山(今稱老佛山)的東麓,《恆春縣志》有載:「羅佛山,在縣東北二十五里;…為邑中八景之一。山之腰,左有石屋舊址,右有阿眉社,民、番雜居三十餘家。」到了清代末葉,大多數的阿美族人相繼遷回台東,其他的則被排灣族或漢人同化,完全見不到阿美族的文化和語言。

清代末葉到日本統治期間,不少恆春阿美族人先後離開半島,主因清同治以後,恆春半島的涉外事件漸多,又有「開山撫番」、「恆春設縣」…等政策,不僅引來各方的武力,也召來許多漢人,接二連三的外來勢力,大幅壓縮了恆春阿美族人的生活空間,促使部分族人陸續北遷,少數人停留在大流溪(今牡丹鄉旭海南方的東海路舊社),更多的族人回到台東與卑南(馬蘭)阿美族混居,不久後再沿著卑南大溪上溯,進入花東縱谷,在今台東縣池上鄉、關山鎮、鹿野鄉一帶落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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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時代的「民、蕃同享業主權」,雖然讓部分恆春阿美族人因而獲得土地,卻也使無法取得土地的人變得更弱勢,再度迫使他們踏上遷徙之路,除了少數人可以繼續向花蓮縣的富里、玉里等地移動外,更多的人必須移到更遠的花蓮縣,在立霧溪口的Takidis建立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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