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半島東岸,佳洛水以北到九棚山以南的山區,被墾丁國家公園劃入自然生態保護區,主要是因這個區域人跡罕至,保有豐富、多樣的自然生態,除了申請核可的專業人員外,一般人不得進出這個區域。
儘管墾丁國家公園將這座廣袤的山區列入管制區,並清楚規範未經申請擅自進出這個地區人員的罰則,但幾十年來,進出山區及海邊的人員從沒斷過,主因是山區一直是斯卡羅族人的傳統領域,尤其是日本明治37年(1904年),台灣總督府實施「普通行政法」,將恆春城及港口溪流域的平地及淺山丘陵帶的原住民,全都改為「熟蕃」,斯卡羅族人因而失去大多數溪口溪畔的土地後,迫使得許多族人進墾山區的土地後,這片山林自然成了斯卡羅族人的營生之地,到了晚近,甚至成了外人入山盜捕食蛇龜的主要獵場。
自然生態保護區的海岸線,則是恆春阿美族人的天然漁場,日本時代以降,雖有不少族人北遷回卑南或花東縱谷,但海濱的石頭屋一直是漁人的捕魚基地,至於海岸線上的釣客,有些人甚至來自高雄、台南地區。
來自外地的獵人或釣客,來去之間只為了這裡有些什麼資源,多數人的行為都只取走了漁獵之物,卻留下了垃圾,很少會對這些土地留下深刻的情感與記憶,當然也不會有什麼人在乎這裡的「歲時節俗」了。
什麼是「歲時節俗」?指的是某個地區的一群人,為了因應環境與一年四季氣候的變化,透過不斷地學習、試驗,而衍生出的生活方式、祭祀行為與特殊節慶,這些為了因應人類生活而誕生,或者和其他地區、或族群互動學習而來的祭儀,隱含著古老的傳統與生活的文化,往往是一個民族或同個故鄉的居民,連結共同記憶與族群情感的神祕符碼。
就以台灣民間信仰中的中元祭祀為例,連雅堂在《台灣通史》中記載為漢人年中的三祭之一:「十五日謂之中元,台人以清明為春祭,中元為秋祭,冬至為冬祭,各祀其祖,必誠必腆,非是者幾不足以為人子孫。」除此外,更要普施流離失所的孤魂野鬼,周鍾瑄修的《諸羅縣志》也載:「七月十五日之前後為盂蘭會,比丘登壇說法設食,以祀無祀之鬼,謂之普施…夫釋氏之說,以是日為地官赦罪,故無祀者祀之…。」
佳洛水以北到九棚以南的海岸線,自古便是恆春阿美族人的傳統領域,只是恆春阿美族人從清代中、末葉始,便和漢人混居在一起,受到漢化的程度深且廣,自然也普遍接受了漢人的歲時節俗,因此七月的普渡活動,很早就接受並且學習之,並且成為多數族人反覆實踐的歲時活動之一。
如今留在恆春半島的恆春阿美族人雖然不多,但在巴龜甪、啞狗海、海墘…等幾乎全被漢人入侵的部落,依舊有些人承認自己的身分,每年七月,無論是漢人或阿美族人,都會依漢俗舉行中元普渡活動。
在早已漢化的部落舉行中元普渡,其實早已不稀奇了,但在早已無人居住,只遺下石屋漁寮的佳洛水到九棚間,卻有一群人每年都要特別到這裡來普渡,這樣的普渡,可能是全台最特殊的一場普渡活動了。
這場普渡的主辦人是出風鼻南境,出風溪旁的呷呷連二號濱海漁寮主人潘連發,同時也會有一些原本就在這片海岸營生的漁人參與,多的時候約有十幾戶,少的時候也有三、五戶,有些不能來的人,也會以「寄附」的方式參與。每年陰曆六月底前,潘連發就會以潮汐的變化擇定七月十五日前的一日,做為普渡之期,通知早年曾在那片海域生活過的漁家後裔共襄盛舉。
到了普渡當天,如果海相條件允許的話,三、五位漁人會一起駕一條舢舨,載著普渡品到加加連海域搶灘,大家同心協力將普渡品搬上岸後,便可開始普渡了;如果海相惡劣,就只能以人力背負步行的方式到呷呷連二號濱海漁寮,因人力負重能力有限,這一年的普渡品自然會少了很多。
無論是船運補給或人力背負,在這個沿途沒有聚落,更沒有公路可達的海岸線上普渡,無論是祭品或儀式都要比其他地方省略許多,但現代普渡常見的經衣、洗臉水以及牡禮祭品上的普渡旗…,一樣都不會少,祭祀過程也如其他地方的普渡,但燒化的紙錢會更的一些,連發伯說怕海上死難的人士上不了岸來享用祭品,就多燒一些紙錢供眾鬼們分享!
海濱漁寮的普渡活動結束後,參與的人還要在漁寮一起聚餐,除了分享過去的收獲之外,更是彼此連絡感情、共同追憶古老生活的重要聚會,這些可能在父祖時代便搬離的漁人後裔,雖然生活的場域早已是有公路、有水有電的現代聚落,但一、二百年來,仍有不少人以此維生,平常總是各自捕完了魚,就回到自己的家,卻也撤不下對這片海域的共同記憶與情感,如今也只能透過普渡活動,讓這些散落的鄉親聚在一起,這樣的聚會,當然不只是鄉愁的凝結,更是所有濱海古老聚落存在歷史,最直接而有力的見證。
留言列表